性卫生健康资讯站29-性交易合法与正当性之见解(推荐仔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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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溪萌域性卫生健康认知改善委员会(简称:性卫健改委)于21.11.04收录更新。——性卫生健康认知改善委员会成人性产业合法化推进委员会

以下论述均指:成年人之间合意交易的性行为,不包括涉及强逼卖淫性奴雏妓人口贩卖或其他涉及强迫、欺诈、恐吓和暴力的情况。

除罪化与自由化

包括日日春关怀互助协会国际特赦组织[35]等团体,以及中华民国司法院长大法官许宗力等个人[36],认为成年人之性交易应予除罪化,与去除对性之污名,并将其列为一项基本人权,理由包括:[37][38][39]

有关性的个人基本权利

  • 当代社会重视个人自由与权利[40],因此若不侵犯他人,就有权利不受到限制及干扰,并受到宪法的保障,以具备强制力的法律限制或禁止,必须恪遵必要性原则比例原则最小侵害原则[41]

  • 社会文明不是在于社会主流价值观相同的人的得到保障,而是与社会主流价值观不一致的人的基本权利,也能得到应有的保障。

  • 性交易,指“以性为商品与服务”,其中买性、卖性本质只是生产消费而已,为双方间合意的交换行为,且不侵害第三人的权利,与其他商品或服务等任何商业行为本质一致。[42]

  • 现今社会保障多元价值观,不同人有不同的生活方式,性交易与其他情欲表现(包括同性恋跨性别者、Free Hug,也包括个人的守贞等性保守观念),应在不侵犯他人的基础下获得最大尊重

  • 性交易为身体自主权与性自主权的一种体现,性别平等是尊重个人的性自主权与性倾向性别平等或所谓“结构性邪恶的压迫”不是禁制性活动的理由

  • 性交易与尊重他人或尊重异性的观念并不冲突,性交易为双方合意、自主平等的商业活动而强迫他人作性买卖或人口贩运,或介入剥削是一种侵犯人权,违反自由的行为,两者为不同层次的事情,没有人应该在违背其自由意志(被胁迫、欺瞒或急迫、轻率、无经验、难以求助,或别无选择而屈就)的状况下从事性工作[43]

道德伦理与经济正义方面:

  • 性工作者是以自己的身体做为商品,来换取报酬与金钱,没有贪污、腐败、损人利己,比起出卖他人的劳力、商品,来给自己换取报酬与金钱,如贪污、图利财团、恣意拆迁、掏空公司等,或是诈骗他人钱财等侵犯他人权益的事,性工作者的道德正当性更佳[44]

  • 认为性工作者是迫于经济因素的宣称,是一个过度简化而有逻辑谬误的论述,性工作者未必就是社会弱势,经济因素也不会必然让人从事性工作,社会结构压迫也存在于其他职业与生活领域,也有许多性工作者,是基于自身对于物欲或是收入的追求,或是单纯喜爱性工作,或是其他出于自主(而非遭到胁迫、欺瞒、恐吓,或别无选择而屈就)的原因而从事性工作。[45][46]

  • 由于性交易合法化后,遭到侵犯可以直接以法律寻求救济,不必再依赖黑道保护,黑道的暴利也会降低甚至消失,降低借机遭到剥削的风险[47]

  • 阻止性工作者遭受剥削,并不是禁止性交易的借口。任何成年人可以在网络上以SOHO模式以个人名义自行接案,而未必要跟随妓院、黑道等组织,利用网络媒合双方,要一个性工作者不受到剥削与操控,并不困难,传统的妓院、皮条客、老鸨并非性交易的全部。[48]

  • 合法化后要依法缴纳税款[49]视娼妓为非法的地区并不能禁绝性交易,性工作者及经营者仍能赚取大笔金钱收入性工作者如不受承认是认可的职业,透过性服务所赚取的金钱即使不报税,也不算逃税性交易合法化后,性工作赚得的收入便需要依法报税及缴税,令原本地下化的金钱利益受到政府监察,减少被黑帮的支配。性工作者在享用政府福利的同时也有责任缴税支持政府的开支。

有关性交易安全与性工作者权利:

  • 利用网络预约,在公寓、自宅或宾馆进行性交易,现在大多数时候还比在妓院和红灯区可能更令人安心及隐密,更能确保性交易当事人的安全,资讯更完整,还能过滤纪录不良的嫖客(性消费者)与性工作者,在预约前调查背景和健康状况,性工作者也能真正赚到应有的收入,且无违反法律之虞,并且,除罪化使性工作者有更多的主导权能够独立营业、以非正式的合作方式自行组织并控制他们的工作环境,而这些常常是合法化(指加入许多管制性法规的限制,如要求性工作者申请证照、限制经营型态等)所做不到的。[50]

  • 性工作者与嫖客,遭受他人非法侵犯且无从救助,包括白嫖、操控性工作者、性侵害、黑道势力介入掌控、贪污索贿、暴力、人口贩运、遭强迫驱逐、洗劫、勒索、诈骗、被强行要求从事危险性行为等犯罪行为,大多与政府对性服务业之禁制,社会也不给与性工作者合理地位,造成性工作者与嫖客的权益,无法透过法律保障所造成。

  • 从事性工作,与从事任何其他工作一样、不等于抛弃人格尊严与自由意愿,更不是被当成性客体、性别宰制、性权力不平衡,任人羞辱、亵玩、花钱当大爷,若性工作除罪化而遇到上述的侵犯,他们不必再被迫生活于法律之外,他们的人权也能得到更好的保障。被当成性客体、性别宰制、性权力不平衡是社会结构问题,与性工作本身并无关联[51][52]

  • 有利于实施健康检查与宣导安全性行为避孕,以防止性病的传播,保护性交易当事人的卫生安全[51]

  • 要防止人口贩运,性交易除罪化是良好的方式,当性工作除罪化后,性工作者更能团结合作,主张他们的权利,包括成立工会与社会团体,以及社会企业,制定保护性工作者权利的法律,促成更好的工作环境及标准,对商业性质之性交易及其中可能发生之人口贩运加强监督,也能和执法机构合作,辨识人口贩运者和人口贩运受害者[35]

  • 提供性服务者亦有男性,女性也能当性消费者,因而性服务并不意味男性中心,女性以及跨性别者也是有性需求的,也有同性性行为的服务。

  • 性交易中衍生黑道介入、暴力、毒品与人口贩运等犯罪,如同医疗业也有庸医、餐饮业也有黑心食品、劳动市场的无限制免费加班、开车也会有人飙车、酒驾等。

  • 任何职业均有它的风险,性交易当事人染上性病,与科技工程师做到过劳死、通勤中出车祸、工厂工人操作机器不当发生事故、曝触有毒物质、染上职业病等,并没有什么差别。

性工作与社会救助:

  • 性工作是一些弱势人士营生的一条重要管道,甚至是唯一的谋生来源,若无此工作就有可能饿死,或是被逼得以更严重的非法手段(包括偷窃、抢劫、诈骗、贩毒、贪污等)以求得温饱。

  • 除了接受他人救助过生活,性工作使人们多了一项选择,对一部分的人们来说,靠自己更有尊严。[44]

  • 当前社会有许多职业(如:清洁工、建筑工人、矿工、计程车司机、工读生、白领阶级、外劳等),也有许多是迫使于经济因素而屈就恶劣的劳动条件,包括导致过劳的责任制、工时长而薪资低、工作环境过于危险、恣意扣薪、任意解雇等,但也没有禁止这些职业的存在的主张,因此经济因素与劳动条件并不是禁止性交易的理由,当然,其他职业的问题也应该一起解决。

  • 为何卖性者要转业?社会为何不能尊重性产业?这本身是一个独立的命题,而要让迫于经济因素的卖性者,或是就业环境恶劣的职业转业,或改善劳动条件,利用职业训练、辅导就业、社会救助或其他教育与社福方式,以提升其工作能力及经济状况,使人们无须为了生存或是被强迫、欺瞒,而必须屈就太低的待遇、过长的工时、缺乏人权保障、易危害身心健康、缺乏尊严等劳动环境条件恶劣的工作为谋生手段,才是适当的方法[35]

  • 就算有职业训练、辅导就业、社会救助、其他雇用机会或其他教育与社福机制,并不表示性工作者应该被强迫加入这些方案。[35]

有关社会制度与社会地位:

  • 家庭和婚姻制度并不能用全面禁止性交易的方式维持,家庭和婚姻制度本质是一种私人契约,有遵守义务(包括婚姻忠诚、家庭照顾、小孩监护)者是家庭和婚姻成员,而不是无端限制无关的第三人。

  • 性工作者并不等于只提供性服务,不必然牵涉性行为,而许多男性想要寻芳,也有许多人是要找回如初恋般美好的感受与亲密感,暂时逃离婚姻或家庭的制约,透过如家人好友般亲密的接触、陪伴、相处、聊天、疗愈内心的孤寂,或基于娱乐、应酬的需要,而去欢场找乐子,而不从事任何性行为,性工作者也可能兼具心理治疗师或初恋情人的角色[53]

  • 社会需建立及教育“职业无贵贱”的观念。[54]

性交易非法化的弊端:

  • 取缔性交易,本身就是赤裸裸的基本人权(包括自由、隐私、财产、名誉等)侵犯,而对于成年人私人间合意的行为,不侵害第三人的权益的行为来说,并不符合比例原则最小侵害原则,还会造成贪污问题,官员收贿包庇性交易、白嫖、藉职权向性交易当事人索取不正利益等严重弊端。

  • 人类身为有性生物,自然就有性需求,提供合法的管道去纾解(满足)是必要的,如大禹治水,疏导胜于压抑,历史上卖淫嫖娼屡遭严禁,然而禁而不止,昧于现实,还会衍生严重副作用,形成黑市,见不得光、难以监督,助长不尊重法律的虚伪文化[55],现在网络发达,要寻找相关资讯并不难,如“外约”、“茶庄”、“鱼讯”,或交友网站等资讯如洪流般四处淹没,以及满街挂羊头卖狗肉的按摩、护肤、理发店,即为明显的例子[56][57]

  • 让性工作者在制度下无路可走,只是将性交易赶到死角,无助解决问题;一旦导致非法性交易四处流窜,反可能衍生更严重的疾病与治安问题。

  • 期待性交易会消失不切实际、不符合现实。

  • 采取“罚嫖不罚娼”(北欧模式),虽然名曰惩罚,意味着性工作者必须冒更多险以保护嫖客(购买性服务者),使其免于警察查缉,仍需寻求私人保障形成黑道,嫖客会要求他们到嫖客家中,或是其他隐密处所提供性服务,以避免被警察发现,限制了性工作者在觉得较安全的地方提供性服务的可能,不会让性工作者遭受侵犯的风险减少,性工作者仍遭到高度污名化,加深了对性工作者的歧视及边缘化[58]

  • 以性交易专区方式管理,或全面禁制,都会造成“供不应求”的后果,将导致价格过高以及形成黑市,而黑市见不得光、难以监督,当然黑道横行,而专区因为既然牵涉到“特许”,就有“特权操作”的空间,这样,黑道背景的财团亦可能取得经营权,并以贿赂换取政府的选择性放水,营造业是其中一个例子,也是为何公共工程经常传出弊端、围标、绑标的原因了。[59]

与其他社会议题的比较:

  • 性交易是合意以对价使用他人的性自主权与工作权,个人有决定如何使用自己的身体的自由,与本质为不自由的奴隶、容易危及生命与侵害人格尊严的人体器官买卖完全不同。[60]

  • 毒品极易成瘾并且严重、持续伤害身心健康,这是即使毒品买卖为两厢情愿也要被禁止的原因了,当然也有主张毒品(娱乐用药)合法化的个人及团体。(毒品禁制政策

  • 性交易与容易危及生命的人体器官买卖,仍有一定程度的差别,性交易为个人性自主权的行使,而人体器官买卖合法化的主张也是有[61],性交易仅需给予合理的注意与遵循,采取适当措施,遵守安全性行为,即可避免意外怀孕、染上性病等通常风险。

  • 性作为交换的客体,也就是作为商品,不等于人作为商品。所以人作为商品危害人性尊严因而违背善良风俗的命题,与性作为商品毫无关系。相反地,与性有关的善良风俗,必须靠宪法所保障的性自主来建构,善良的性风俗,就是尊重并保障性自主的风俗。[62]

合法性交易的配套规范:

  • 可向性服务征税,与其他商业一样,以扩大政府收入,并赋予性服务合法地位。

  • 卖淫合法化并不当然杜绝雏妓人口贩运出现,但若成人性交易合法,甚至进一步开放性服务外劳,这样供给必然大增,竞争之下价格必然下滑而从事人口贩运与剥削就变得的不划算,因为雏妓人口贩运等违反人权的行为利润降低但法律风险不变,且能透过工会、媒体、社会团体以及社会企业,替性交易当事人发声,消除性剥削。

  • 政府应该执法的真正对象是剥削、虐待及人口贩运、诈骗、勒索和使未成年人卖淫等侵犯他人的行为。

  • 合法性交易仍会有一些规范,包括遵守安全性行为避孕、不得公开拉客使无兴趣者受到冒犯、最小必要之地点的限制(如不得开在距学校、宗教场所若干距离以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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